威信停車場
電子時租泊車券使用條款及細則:
電子時租泊車券使用條款及細則:
1. 下載威信停車場手機應用程式並註冊成為會員
- 1.1 客戶必須於電子時租泊車券發放前已安裝及更新威信停車場應用程式。
- 1.2 非威信會員須於電子時租泊車券發放前,透過威信停車場手機應用程式完成會員註冊,並須以預訂泊車服務時所提供的相同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進行會員註冊,成功註冊後須於手機應用程式「我的車輛」內加入於預訂泊車服務時所提供之相同車牌號碼,方可獲取電子時租泊車券。
- 1.3 若因會員登記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或未有於「我的車輛」加入已預訂泊車服務時所提供之車牌號碼,而導致電子時租泊車券未能成功發放至會員帳戶,將不作另行補發或補償,亦不另行通知。
- 1.4 客戶可於威信停車場手機應用程式內之「優惠券」頁面找到相關電子時租泊車券。
2. 電子時租泊車券使用條款
- 2.1 逾期未使用之電子時租泊車券將自動失效及被沒收,且不設延期、退款、結轉或補償。
- 2.2 電子時租泊車券不可轉讓、不可退款及不可兌換現金。
- 2.3 電子時租泊車券之任何未使用餘額將不予退款,亦不得結轉、累積或於日後使用(不論全部或部分)。
- 2.4 每次泊車只可使用一張電子時租泊車券。
- 2.5 電子時租泊車券只限已登記之指定車牌使用。
- 2.6 會員必須於進入指定停車場後及繳付任何適用之泊車及/或充電費用前,透過威信停車場手機應用程式使用相關電子時租泊車券。
- 2.7 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網絡問題、系統故障、手機訊號問題或第三方應用程式干擾)導致電子時租泊車券兌換失敗,將按全額收費。
- 2.8 會員必須於有效期內親自在指定停車場使用電子時租泊車券。
- 2.9 車位供應須視乎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並不保證一定提供。
- 2.10 電子時租泊車券只適用於指定停車場泊車費用之指定金額扣減。
- 2.11 當應繳泊車費用為 HK$0 時,電子時租泊車券將不可使用。
- 2.12 電子時租泊車券不可與其他泊車優惠、折扣、推廣或禮券同時使用,除非另有註明。
- 2.13 電子時租泊車券不可與日泊、夜泊或全日任泊優惠同時使用。如相關優惠費率低於以時租計算之泊車費用,系統將自動以該較低費率計算,而電子時租泊車券將不可使用。
- 2.14 成功兌換後,泊車費用將於繳費時自動扣除。任何餘額必須於離開停車場前繳付。
- 2.15 電子時租泊車券之使用須遵守停車場入口所展示之泊車條款及細則。
3. 一般條款
- 3.1 威信停車場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3.2 如有任何爭議,威信停車場保留最終決定權。
- 3.3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 3.4 如中英文版本之條文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